各县(市)委宣传部、县(市)文明办、直属机关工委、民政局、广播电视台、工商联(总商会)、志愿者(服务)联合会、慈善总会:
春节即将来临,根据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”要求和省、州要求,为动员社会各界为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捐款捐物,使他们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。结合我州实际,经研究,决定在2015年春节期间开展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,现通知如下:
一、深刻认识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意义
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由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、黔南州文明办、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、黔南州民政局、黔南州工商联(总商会)、黔南广播电视台、黔南日报社、黔南州慈善总会、黔南州志愿者联合会主办,各县(市、区)对应单位共同参与、实施的大型公益活动。要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,改进工作作风,改善民生,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;从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慈善、支持慈善、参与慈善,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、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,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高度;充分认识开展“德润黔南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的重要意义,认真组织开展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。
二、精心组织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
(一)活动时间: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15年2月底。
(二)活动安排:
1、州级在三都县举行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启动仪式。
2、各县(市、区)要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详细方案,开展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。
(三)活动主题
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
(四)活动内容
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困难群众和受灾群众捐款捐物。州级将通过开展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募捐,拟在今年春节期间筹集并安排不低于30万元款物,对500户低保家庭每户赠200元慰问金(爱心购物卡)、对50户房屋因灾毁损困难家庭提供1000元救助金、对50户大病(癌症、尿毒症、白血病)困难家庭提供3000元医疗救助金等。
三、活动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认真组织。各县(市、区)要高度重视,认真拟制实施方案,精心组织开展活动。
(二)要实行阳光操作。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要做到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各县(市、区)要及时将被帮助困难群众名单及发放款物情况通过张榜公示、网上公开等形式向社会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(三)加强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宣传
要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,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,大力宣传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慈行善举,宣传在服务困难群众、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积极贡献,宣传在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、互助共济传统美德上的积极作用,引导社会公众关心、支持、参与“德润黔南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,为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州将对捐赠突出者组织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。
(四)加强“德润黔南 慈善情暖万家”活动信息报送
活动开展期间,各县(市、区)要与州保持联系,积极沟通交流工作情况,共同推动活动深入持续开展。各县(市、区)开展活动情况于2014年3月4号前报州慈善总会办公室(联系人:王荣东 联系电话:8281266)。
中共黔南州委宣传部 黔南州文明办 中共黔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黔南州民政局 黔南州工商联(总商会) 黔南广播电视台 黔南日报社 黔南州慈善总会 黔南州志愿者联合会
2015年1月13日